价改期:铁路价格不会大涨 机票价格上涨有限
算上第二批航线后,全国已经有132条航线的机票价格是由航空公司自主定价,但这相对于中国全国航线的数量还非常有限——根据民航局去年发布的统计公报,2013年全国共有2876条定期服务航线,其中国内航线2449条。推算下来,采用市场调节价的航线仅仅占到5.3%左右,仍然有大量航线的机票需要按照政府指导价来制定价格。
2004年,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制定了《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确定航空运输企业在境内销售执行的各航线公布票价基准价为平均每客公里0.75元,并实行浮动幅度管理,规定“票价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基准价的25%”。民航局每年年初会更新采用政府指导价的航线目录,但这一基准价计算方式过去十年并未调整过。
机票价格上涨或有限
对于十年未变的政府指导价,上述《通知》也给出了新的计算标准:首先将分为普通航线和高原航线(起降机场之一海拔在2000米以上),然后给出了一套全新的计算公式:旅客运输基准票价最高水平=LOG(150,航线距离×0.6)×航线距离×1.1(高原航线为1.3)。这一划分将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开航高原航线的航空公司。
由于各个航线距离不同,新的计算公式下不同航线机票价格会有不同的变化。国航西南公司营销中心人士按照新的计算公式对900到3000公里的航线的政府指导价进行了计算,发现相比2004年标准,新的政府指导价下越短的航线上涨幅度越大,900公里的航线票价可上浮18%,但越长的航线增幅则非常有限,3000公里及以上的航线按照新的计算方法反而机票价格还会降低。
根据民航局的数据,去年前10个月中国国内航线旅客的平均航段距离是1378公里。按照新的计算办法,国内航班大部分机票的价格理论上都可以上涨,幅度应该在9%-11%之间。
但由于此次的定价改革还另外设置了一些限制,《通知》就规定,每家航空公司在不超过定价公式测算值范围内,每航季上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基准票价不得超过10条航线,每条航线每航季基准票价上调幅度不得超过10%。按照每年有冬春、夏秋两个航季来算,每家航空公司一年最多只能上调20条航线。
不过文件原文并没有提到“每家航空公司”如何认定。三大航在总部之外各自都还有多家与地方政府合资的地方航空,这些公司的资本、注册地甚至公司名称品牌和三大航并不一致。此外文件也没有明确票价是否可以连续上浮,以及上浮幅度如何累加。
告别低气价电网不再吃价差
1月4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这是2014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后,发改委实施的新一轮改革。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介绍,这一轮价格改革是对现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所进行的一次全面梳理。毫无保留地把具备竞争放开条件的放开,一些网络型的垄断领域的竞争环节也要放开,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
按照国务院要求,价格改革的原则是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定价,以合理的价格信号促进市场竞争,破除垄断,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充分考虑竞争条件和对市场、社会的影响,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环保等价格形成机制,做到统筹配套,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许昆林表示,这一轮价格改革是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陆续出台。“越往后难度越大,啃硬骨头,包括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电力天然气等价格改革。”
国内能源领域价格改革集中在电力和油气行业。在我国以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为主的能源体系中,煤炭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油气、电力价格仍受政府干预,是接下来改革的重点领域。
新一轮电改亮点:电网只收“过网费”
相对油气领域,电力领域的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更为迫切,新一轮电改也即将启动。
近期召开的201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将继续推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研究制订总体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意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稳妥有序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推动出台各省直接交易输配电价,推动完善油气价格机制。
2014年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这一举措被视为,中国新一轮电价改革的开始。
根据最新消息,1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新一轮电改方案(若干意见)进行研究,待批复后择机发布。
按照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电网不再作为电力交易主体,而是以输配电服务商的角色出现,只收取“过网费”,目的是打破电网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政府部门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固定电网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疆认为,此次深圳试点仅是抢了一个好时机。随着新一轮电改方案的逐步出台,这次试点的成果有望得到真正的运用、贡献其应有的历史价值。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动作,是调度/交易/输电三个公共职能的制度安排。
“因此,新一轮电改的最大亮点,在于通过输配电价独立而实现电网企业经营模式的改变--不再参与电力购销,而专注于电力输送及有关服务。”吴疆说。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咨询中心主任曾鸣认为,深圳试点按“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思路,输配电价确定后,国家按照管理公用事业的模式对电网监管,在此基础上鼓励发电、售电侧竞争。但深圳改革模式推广的关键是过网费包括什么项目,如普遍服务所需要的补贴如何包括在过网费中,如何核算,如何转移支付以保证兼顾公平与效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