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明确:新冠肺炎保障扩责依然有效!!!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疫情风险就在身边!
2020年,新华保险迅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2月开始免费扩展 “宜家保”、“安心保”等产品新冠肺炎保险责任,并多次发布延续或新增保险产品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体现保险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
25款疾病保险产品保险责任扩展
关于《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等25款疾病保险产品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
6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针对《健康无忧C6款重大疾病保险》等23款已扩展新冠肺炎责任的疾病保险产品,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由原公告的2021年6月30日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并新增对《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等2款疾病保险产品,在原保险责任的基础上进行保险责任扩展,具体如下:
一、保险责任扩展说明
1.合同生效后且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结束之前,如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详见本公告释义),本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额外给付保险金,原保险责任不变。
2.保险责任扩展具体适用产品详见附件《保险责任扩展产品列表》。
二、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
2021年9月30日(含)之前,被保险人可享受上述保险责任扩展权益。
三、特别说明
1.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前,被保险人已经经医院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属于保险责任扩展的范围。
2.对适用产品不因保险责任扩展而上浮费率,且对保险责任扩展前的客户实行统一的理赔标准。
3.合同生效后且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结束之前,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无等待期。
四、释义
1.医院:指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具备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资质的各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
3.临床分型:根据国卫办医函〔2021〕19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的通知》(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确定的临床分型,其中:
(1)重型:
成人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①出现气促,RR≥30次/分;
②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③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
高海拔(海拔超过1000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O2/FiO2进行校正:PaO2/FiO2×[760/大气压(mmHg)]。
④临床症状进行性加重,肺部影像学显示 24~48 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 者。
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①持续高热超过 3 天;
②出现气促(<2月龄,RR≥60次/分;2~12月龄,RR≥50次/分;1~5岁,RR≥40次/分;>5岁,RR≥30次/分),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
③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④辅助呼吸(鼻翼扇动、三凹征);
⑤出现嗜睡、惊厥;
⑥拒食或喂养困难,有脱水征。
(2)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①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②出现休克;
③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保险责任扩展产品列表
序号 产品名称
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倍保障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
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无忧C6款重大疾病保险
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爱无忧重度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多倍重大疾病保险
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多倍重大疾病保险(少儿版)
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超越版)
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倍保障少儿重大疾病保险(超越版)
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无忧D1款重大疾病保险
1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无忧C5款重大疾病保险
1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宜家版)
1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
1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A款)
1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健康无忧B款重大疾病保险
1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B款)
1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C3款)
1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C3款)
1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无忧D款重大疾病保险
1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A1款)
2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倍保障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A1款)
2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金色阳光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2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2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C款)
2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健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C款)
2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爱无忧A款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5款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保险责任扩展
关于《借贷安心意外伤害保险》等5款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
2月7日,公司发布公告,针对《借贷安心意外伤害保险》、《借贷安心A款意外伤害保险》及《安贷无忧意外伤害保险》三款扩展新冠肺炎责任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由原公告的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并新增《祥瑞A款意外伤害保险》及《祥福中老年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两款意外伤害保险,在原保险责任的基础上进行保险责任扩展。
一、保险责任扩展说明
1.合同生效后至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结束之前或保险期间届满之前(以先发生者为准),如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因此导致身故的,适用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责任,本公司给付对应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最高以20万元为限。
2.合同生效后至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结束之前或保险期间届满之前(以先发生者为准),如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因此导致伤残的,适用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责任,本公司给付对应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最高以20万元为限。
二、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
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被保险人可享受上述保险责任扩展权益。
三、特别说明
1.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前,被保险人已经经医院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属于保险责任扩展的范围。
2.对适用产品不因保险责任扩展而上浮费率,且对保险责任扩展前的客户实行统一的理赔标准。
四、释义
1.医院:指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具备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资质的各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
保险责任扩展产品列表
序号 产品名称
1 借贷安心意外伤害保险
2 借贷安心A款意外伤害保险
3 安贷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4 《祥瑞A款意外伤害保险》
5 祥福中老年综合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