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1+3吸收合并,获银保监会批准
5月25日晚间,中原银行(01216.HK)发布公告,中国银保监会已批准其吸收合并事项,该行于5月25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355号)。
中原银行已于2022年3月1日获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批有关吸收合并的反垄断审查,并于2022年5月10日完成H股配售事项。因此,吸收合并的所有条件均已达成。中原银行称,目前正在推进相关工作程序,将适时就吸收合并的进展作出进一步公告。
据悉,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原银行资产规模将达1.2万亿元,在全国城商行中的排名由第12位提升至第7位,成为河南首家资产超万亿的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全面提升。
根据此前公告,中原银行已于2022年5月10日配发及发行合共31.5亿股新H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56.7亿港元,扣除佣金及相关开支后,所得款项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中原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H股配售完成后,中原银行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32.25亿元,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