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消费成投诉热门 金融维权如何为钱而战
3·15关注金融维权之保险
3月8日下午,广西保险行业协会研究发展部主任廖畅江来到本报接听金融维权热线。这一金融维权的渠道开通后,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在投诉保险类的问题时都是义愤填膺,可问到具体的投保情况时,却很难说出一个所以然。因此,在遇到保险纠纷时,还得注意收集证据
保险扣款为何突然增多?
南宁市民邓先生打电话到本报金融维权热线,说自己买了一份平安人寿的保险,原来是用现金缴保费的,后来转成了银行扣款,又因为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无法扣款,又转由妻子的账户划缴保费。“原来只有几百元的保单,现在怎么一下子扣掉了1800多元。而且缴费快两年了,也没有收到发票。”邓先生疑惑重重。
廖畅江接到电话后,在3月9日上午将投诉转给了平安人寿处理。到了3月9日下午,处理结果就出来了。客户提出异议的金额为1970元,经过核实,该笔保费实际上是两张保单之和,邓先生的妻子胡女士有一份保单,金额为580元,扣款时间为2011年6月13日,邓先生的保单金额则是1390元,扣款时间为2011年7月5日。邓先生夫妇俩之所以疑惑,是因为他们最近看存折时发现,2011年9月记录有一笔1970元的扣款,大大超过了原来580元的保费。于是,他们就以为是保险公司增加了胡女士的保费。现在了解清楚后,他们已经没有异议了。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还承诺,将通过挂号信的方式给客户补寄对账单。
据了解,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是因为银行的存折在登折时把一个时期内的记录合计在一起了。
推销保险要避免消费误导
邓先生的遭遇只是一场误会,而通过本报金融维权热线与记者联系的消费者中,很多人都遭遇过消费误导。过多美化保险理财产品、提高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不提示保单和存款之间的区别……这些消费误导的存在,甚至影响了保险业的发展。
南宁市民周先生就遇到了消费误导的事情。2011年,周先生的单位按照政策给他补发了3.7万元,并且把款项打到了银行的账户里。周先生去取款的时候,碰到了在银行“守候”的保险推销员,推销员力劝周先生买银行保险,并声称有三大好处:保险具有保障功能;有分红;保险比存款的利息高。周先生听了很心动,于是就在2011年9月1日买了3.7万元的保险。后来,周先生了解到,推销员的做法有不合理的地方:保险其实只要买一份就够了(一份1000元),可是推销员却没有明白告诉他;推销员给的票据上没有写受益人是谁。周先生想问相关专家,能否把37份的保险改成一份,然后剩下的钱就转为银行存款。
廖畅江说,买保险不能只听业务员说,自己必须看条款,看清楚弄明白后再签字。她说:“一下子花好几万元买保险,有的合同要交很多年,那就要花好几十万元,所以一定要注意看条款。”廖畅江建议,客户有看不明白的地方,最好多找个人来看,也可以打电话问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的管理相对更为严格。尤其是现在,保险合同必须写明什么时候能拿回本金,没有这一内容的合同是不能上市的。
如果涉嫌消费误导,客户可以投诉,但必须提供证据。在很多纠纷中,由于消费者提供不了证据,很难证明自己是因消费误导而购买。只要是涉嫌消费误导且能提供有效证据的,可以通过广西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投诉,也可随时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如何投诉才能又快又准?
打电话到热线的顾女士,今年已经76岁。3年前,顾女士独自一人在家的时候,有个保险公司的销售员上门访问,并极力劝说她购买一款产品。顾女士糊里糊涂地就听了对方的话,办理了1.2万元的基金。后来那名业务员又以各种理由不停地打电话给顾女士,要她加大投资,令她烦不胜烦,于是又分两次打钱给那名业务员,每次3000元,一共6000元。但是后来这名业务员并没有给顾女士开收据,也没有给她发票。现在,顾女士打来电话想知道,有什么办法能把这些钱追回来或者要到相关的收据。廖畅江说,顾女士自己首先要搞清楚,这个销售员是不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然后还要把相应的保单号以及业务员的名字、电话等告诉她,她才好帮忙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