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河南分公司以案说险之车辆维修期间损坏,谁来赔?
2020年10月5日,张女士在郊区游玩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张女士的爱车右前部受损,无人员受伤,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处理。经理赔人员核实确认,此次事故仅造成标的车右前叶子板轻微掉漆,理赔人员对后续流程进行了详细指引,张女士对事故处理流程表示满意。
2020年10月6日,张女士将爱车送到合作4S店进行维修。2020年10月12日,张女士反馈称其爱车右前大灯远近光切换功能失灵需更换大灯,理赔人员接到客户反馈后第一时间协调客户到店检测大灯灯光故障。经检测车辆电脑故障记录,标的车右前大灯远近光切换模块故障触发时间为2020年10月8日,大灯损失属于在厂维修期间造成,应由店方负责赔偿,理赔人员随即协调4S店为张女士更换了大灯,维护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张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案件解析: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免除第九条已载明,被保车辆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不论因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均属责任免除。本案中,张女士的爱车在4S店进行维修,4S店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客户财产的责任,从而导致车辆受损,故损失应由4S店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