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最详细城市管理扣款标准 最高罚100万元
(记者 孙娟)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城市管理整治提升工作推进会,会上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强化落实责任 提升城市形象的若干意见(暂行)》。明确从3月15日起,根据管理权责,发现责任单位存在城市管理问题就实施财政扣款及有偿整改措施。
最高扣款标准100万元 最低100元
对责任单位的扣款标准多为千元起步,比如路上抛雪扣1000元/次、占道经营扣1000元/摊位……
最低的则是“违法张贴小广告扣责任单位100元/处”,最高的扣罚则属“窨井盖缺失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扣100万元”。
市提升办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市出台城市管理问题最详细的财政扣款标准,也是我市首次出台这类举措,以往的城市管理处罚标准只是出现在个别文件中。
“酝酿了很长时间才出台,也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管理的原则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同时要严管重罚。但是罚款不是目的,是要通过有偿整改督促责任单位加大管理力度,真正做到权责一致。”
据悉,这份若干意见适用范围为市区建成区和航空港区。今后,城市管理问题财政扣款及有偿整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建不少于50人的专业检查队伍,每日检查,发现问题,采集信息。核实界定责任后,每周书面通知财政局进行扣款。所扣款项除用于有偿整改费用外,其余纳入财政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同一问题重复出现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加倍扣款。对阻挠实施有偿整改工作的,20倍扣款。对财政扣款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报市文明办暂停文明奖,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文明单位称号。
市提升办工作人员表示,为了强化落实责任,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中,下一步将深化这一工作,对公众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如果投诉经现场核实,给予责任单位财政扣款。
城市管理财政扣款标准
环卫作业
1.清扫保洁不干净(河面有大面积漂浮废弃物),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m2。
2.一周内检查发现2次以上未按要求实施机械化冲洗与清扫,扣责任单位1万元/路段。
3.果皮箱缺失、破损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2000元/个(城区河道、四环有人行道的路段,从2012年7月1日起实行);垃圾外溢、外观不洁,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个。
4.路面积存污水,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m2(管道破裂或施工造成的积水由施工方负责)。
5.积存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家庭装修垃圾),实施有偿整改,不足一立方米按一立方米计算,扣责任单位1万元/m3。
6.环卫工人将垃圾、落叶等扫入窨井内,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窨井。
7.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向道路路面清扫、抛撒垃圾,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车次。
8.修剪树木、花草及绿化工程余料未日产日清,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m2。
9.未按规定清除冰雪,扣责任单位1000元/m2。
10.违反清除冰雪规定,向雨水井内倒雪,向绿化带内堆雪,向路上抛雪,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11.环卫、绿化工人焚烧落叶,扣责任单位1万元/处。
12.公厕不按时开放、设施不全、保洁不到位、无导示牌,扣责任单位1000元/座(处)。
13.公厕擅自拆除、移动、关闭或挪作他用,扣责任单位10万元/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