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保监局联合五部门出台专门指导意见 引领银行保险业高质量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
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为贯彻省委省政府、银保监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持续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有关决策部署,锚定“两个确保”,全面实施“十大战略”要求,引导银行保险业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我省科技硬实力、经济创新力,近日,河南银保监局联合省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金融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5家单位印发了《河南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健全服务体系、创新产品模式、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外部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二十条要求,推动完善多层次、专业化、特色化科技金融体系,着力实现科技-产业-金融高水平循环。
支持科技自立自强,确保信贷资源充分供给。国家明确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而保持信贷稳定供给,是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转型的要素保障,《意见》聚焦目标,明确要求银行机构持续提高“能贷会贷”服务能力,重点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资源倾斜力度,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中发挥积极作用。力争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贷款户数持续增长,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续贷和首贷投放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金额、放款户数合理增长,科技保险风险保障金额、覆盖面稳步扩大。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形成差异化服务体系。银行保险机构要探索特色路径,发挥各类机构优势特点,构建差异化金融服务格局。《意见》提出政策性银行要发挥重点支持作用,对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等国家实验室以及嵩山、神农种业、黄河等省实验室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研发、具有重大产业发展牵引带动作用的项目依规提供中长期限、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发挥带头主导作用,围绕成长、成熟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有针对性提供包括投行、信托、租赁、债券承销、保险等在内的立体化金融服务,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首贷和续贷投放力度,保持中长期贷款合理增长;地方法人银行要发挥属地优势,深入细分行业和具体领域,准确定位服务对象,将科技金融服务做专做精。
创新信贷产品模式,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阶段特点和信贷需求特征,《意见》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在做优做细科技金融传统业务基础上,加快特色产品服务创新。规范、创新开展仓单、订单、应收账款、保单质押融资以及重点、优质项目下供应链融资等业务。精准加大全生命周期支持力度,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开发推出一批“小额信用贷”、“创业贷”、“首贷”类等普惠信贷产品;对成长期、孵化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出一批知识产权质押、续贷类等标准化产品,使存量融资得到有效接续。发挥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加大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科技保险的支持力度,有效分散、化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风险。探索“保险+园区+政策”发展模式,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科创园区等创新集聚地提供一体化保障。
打造科技金融品牌,全面深入助企惠企。结合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意见》提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科技金融“一行一司一品牌”产品创新行动,力争1至2年内形成一家银行重点服务一个产业、重点对接一类企业、一家保险公司重点研发一类产品,多家银行保险机构有序竞争的产品创新格局。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躬身入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科技金融推广活动,定期深入产业园区、科创园区、众创空间等,开展科技金融入园惠企活动,要善做创新赋能的“乘法”,勇做清障破冰的“除法”,有力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进河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供稿人: 朱一鸣)